2015-10-14来源:本站采编
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达到3:1开考比例,此岗位直接开考。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的,若有考生则以2:1直至1:1比例开考。若最终达不到1:1开考比例,视情况发布公告调减名额或取消岗位。
(三)面试考核
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知识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态度品行、职业道德、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综合知识面试,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面试后,按同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情况,依据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同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相同且不能按上述办法确定体检人员时,再次进行面试,根据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比例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与公示。
(五)考察
体检后,由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材料并作出是否考察合格的明确结论。主要考察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聘用登记环节。
四、纪律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委(监察室)和德阳市有关部门进行监督,重点监督考核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咨询及投诉等。咨询、投诉电话:0838-2536027、2536029。
附件:1.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未就业保证书
3.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已就业保证书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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