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来源:本站采编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当日,报名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三)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六、择优办法
(一)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相同人员再进行加试。
(二)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七、体检
(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二)参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八、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审查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考核发现目前有严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程序等额递补。
九、公示
(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足以影响聘用的,办理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一)公示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县城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人员试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合同期间工资标准暂定为24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60%计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的,将补发其试用期未计发的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关系,并不再补发试用期未计发的工资。
十一、递补
因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取消资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在参加了面试落选人员中按本公告择优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必须回避。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考试工作做到考试条件、范围、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结果四公开。
十三、本公告由兴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832570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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