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来源:本站采编
兴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招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4人。聘用人员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管理,人员实行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组织面试、择优聘用。
二、应聘条件及名额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能吃苦耐劳,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调配。
3.国民教育建筑工程类、土建类、工程管理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25至50周岁。
4.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6.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为现场代表,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工作岗位为兴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程序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16日。
(二)报名地点:兴文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和照片到报名点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前报名者应仔细阅读并准确理解《公告》方可报名。报名者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一经发现查证属实,终止招聘进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全部承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了面试等环节的,一经查证属实,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3.报名者年龄、工作经验等的计算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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