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将以下材料交到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 分,面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进入体检对象须有专业知识面试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知识面试通知书》,考生凭专业知识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专业知识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报考者的专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核主要范围。所有专业的考生面试内容均为临床类医学基础知识。
五、考核总成绩计算及公布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专业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专业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2.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弃权的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评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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