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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锦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9-30来源:本站采编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选择岗位。

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5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4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A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具体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10月15日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www.cdjinjing.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10月24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或招募的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所在区(市)县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后由本人于2015年10月16日17:00前交成都市锦江区人社局事管科办理加分手续,咨询电话:86673626。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

1.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锦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区(市)县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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