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来源:本站采编
(二)考试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社、卫计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分为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两科。报考人数比例达1:5及以上岗位先进行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根据测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进入综合素质测试;报考人数比例未达1:5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进入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50%+综合素质测试×50%。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按照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成绩相同的以职称、学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职称、学历也相同的以取得职称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
由区人社局、卫计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六)公示
对拟选用对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用。
(七)调动
体检、考核合格者按《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岗并完善调动相关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聘用单位的岗位竞聘。
(八)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考生放弃等原因在各个环节出现的缺额,经人社部门同意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考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翠屏区人社局8237647,翠屏区卫计局8225375.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prc.gov.cn(翠屏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www.ybpta.gov.cn(宜宾人事考试网)。
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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