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5来源:本站采编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3)、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402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兴文县考核招聘2015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报名信息表》(附件2)二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请持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2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和报名,资格审查由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兴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考评考核
1.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对象面试成绩须有60分以上。
考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评考核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评应聘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 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4.考评考核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于面试后 3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评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评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将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考核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兴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宾三江人才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书面向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进入拟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核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确定人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经兴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兴文县卫生计生局初审同意后,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并报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招聘医务人员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402办公室)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签订合同。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凭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明确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限为6周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特别提示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九、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兴文县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1-8825713、0831-8831132
2.兴文县考核招聘2015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3.兴文县考核招聘2015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加分证明材料(点击下载)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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