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来源:本站采编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2015年邛崃市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两份。
(四)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领取考试通知。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雇员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雇员,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雇员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机关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雇用方式及期限。雇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邛崃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聘用合同书》。聘期由用人单位与雇员协商确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雇员日常工作接受聘用单位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在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相关待遇。雇员薪酬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由招聘单位与雇员协商确定。
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28-88791247、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组028-61781062、邛崃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邛崃市文体广新局纪检组028-8877833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69645
附件:1.2015年邛崃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条件表
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邛崃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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