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1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市房屋数据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泸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人数
泸州市房屋数据中心测绘工程或建筑类相关专业2名、中文类专业1名、法学类专业2名。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3.测绘岗位要求测绘工程专业、建筑类相关专业;文秘岗位要求中文类专业;法律岗位要求法学类专业。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规定,不得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3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泸州市江阳南路34号),咨询联系电话:0830-3195758。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
(2)《泸州市房屋数据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及人员身份证明。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和市房屋数据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对人员身份、条件等进行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重点了解报考者的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情况。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选调岗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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