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8来源:本站采编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须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参加完体检项目的人员和复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县人社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无面试的按参加笔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聘用及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告栏公示7天。
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并经查实问题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可在同编码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资料齐备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同编码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卫生专业技能操作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硕士学位研究生不约定试用期,再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动),其他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八、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到该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县纪委、监察局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28-23322685
县卫生局:028-2332203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26110985。
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23322111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28-23353838
附件: 1. 《乐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2. 《乐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项,由乐至县人社局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3.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人社部门向报考者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保持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附件1:乐至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2;乐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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