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7来源:本站采编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分别由江油市人社局和梓潼县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社局、梓潼县人社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社局、梓潼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分别报绵阳市人社局备案审批,经绵阳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江油市人社局、梓潼县人社局出具聘用通知。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免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免费师范生与培养学校、生源地〔指相关市(州)实施范围县,下同〕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州)或报考服务地市(州)所属的实施范围县(市、区)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其中,在县(市、区)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农村幼儿园〔不含县(市、区)本级及城关镇〕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以及《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因隐瞒、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按照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处理。
3.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请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公布。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ibai.cn/)、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libai.cn/)、梓潼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zitong.my.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中,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含川教[2013]44号)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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