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基本条件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招聘方式 |
PPP项目工作人员 |
2 |
性别不限、工作经历不限。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济、会计、财务管理专业 |
先笔试,再面试 |
三、招聘待遇
食宿自理,工资面议,社会保险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00-18:30)。
2.报名地点: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财政局504室,地址: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站前大道东段1号。咨询电话:2572516。
3.报名须交资料:报名者须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二)资格审查。由我局根据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经初审后,凡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考试。应聘人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前十二名的人员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用。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
(四)聘用。试用合格后,组织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同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发布。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财政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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