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法制协勤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法制协勤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08-24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制协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非在编聘用人员,主要协助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

3.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4.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事务;

2.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依法行政工作各类信息;

3.协助处理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日常事务;

四、聘用人员待遇

受聘期间按《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9月10日(工作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利州东路745号,利州区人民政府机关第一办公区四楼)。

报名咨询电话:0839-3267028。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笔试成绩占60%,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和体检:对总成绩列第1位者进行政审、考察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如有不合格的情况,从第2名开始依次替补。

(五)聘用:经政审、考察和体检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下载)。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