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8来源:本站采编
联系电话:0816—282211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5年直接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以上证件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我院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电话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初步定于9月上中旬,考核地点为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考核方式:资格审核合格者必须在绵阳市农科院内参加综合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核计分:专业知识及能力占60%,综合素质40%,总分100分,低于70分以下的不得聘用。
六、体检
(一)按照综合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
(二)体检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5年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绵阳市农业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相关电话: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 0816—2822112;
绵阳市农业局人事科 0816—2265704;
附件:1、《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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