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来源:本站采编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请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等个人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至jgdxhr@163.com。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由我校对其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5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每个职位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省直机关党校组织,在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以及“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该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6926302)。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923514(贺老师)
电子信箱:jgdxhr@163.com
联系地址: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邮编:610017)
附件下载:附件一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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