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来源:本站采编
为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聘用制驾驶员1名。
一、招考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录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驾驶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县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县法院书记员身份。
二、招录对象及要求
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年龄在18至25周岁;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4、身体健康。
聘用制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1、年龄在26岁至35岁之间;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五年以上驾龄;
4、身体健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书面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向县法院政治处
提交本人简历、学历证、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5日。报名地点:县法院政治处;
3、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和2张1寸彩照到指定地点报到,查验证件。
四、考试
1、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为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根据书记员职务特点和专业要求确定,辅以中文写作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2、聘用制驾驶员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实际驾驶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考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法院网和县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二年,期满可以续聘。
新聘用书记员试用期为二个月。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为1800元。工作每满一年,月基本工资增加50元,最高增加额度为500元。聘用期间,享受工会会员待遇和节日补助、享受政策规定的出差补助。
参照四川省有关政策规定,县法院按政策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五险。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县法院政治处杨春懋。
联系电话:13908125699;
青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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