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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教师公告(1)

2015-08-06来源:本站采编

为缓解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紧缺的局面,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部分学校拟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选调部分学校中小学教师名额共45名。其中,小学教师13名;初中教师12名;高中教师20名。具体职位、职数详见《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1)。所有选调职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公办学校任教两年及以上(不含代课时间和试用期),且有正式编制的在职教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高中教学岗位者原则上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非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的现任高中教师也可报考);报考初中教学岗位者须具备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学岗位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除小学语文、数学职位不限专业外,报考其余各个职位原则上需学历专业一致;如专业不一致者须有报考该职位任教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

(六)本次选调区内报考人员年龄不限;区外报考者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区外教师报考须征得当地县级教育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所有被聘用的选调人员在选调学校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或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4.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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