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6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区内外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等)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区内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等)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委信息中心2名,区委区政府接待办2名。(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职的相应知识及工作能力;
3.报考区委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区委区政府接待办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 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工作人员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7.区外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试用期未满且未办理转正聘用手续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8日前。其中,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24:00前。
2.报名方式
报名分网络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二者均可)。
网络报名:报考者下载附件填写《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将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qfqwb02@126.com
现场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办公楼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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