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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公告(2)

2015-07-30来源:本站采编

参加考调教师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如报考岗位年龄最大为40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一律以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翠屏区2015年考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A区【宜宾市人民广场14号(人民广场青少年宫侧)】。

3、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调的中小学教师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二)笔试:幼儿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参加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考调不进行笔试,由选聘学校直接进行综合考核。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5年 8月11日下午15:0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科(柳家街)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015年8月12日下午18:00后在翠屏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ybcpedu.cn)上公布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最低分数线以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中的入围人员最低笔试成绩为准。

综合考核包含基本情况考核和说课,其中基本情况考核满分10分,说课满分90分。说课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基本情况考核内容为2010年以来的获得荣誉、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评比四项,基本情况考核总分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具体加分办法为:1、获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县(区)级加2分、地(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次评奖,获得两个以上荣誉称号的,只按最高层级加分。2、获得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县(区)级加2分、地(市)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本项不累计加分,有多项荣誉的按最高荣誉加分。3、获县(区)级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获地(市)级教学质量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1.5、1分。本项获奖加分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分年累计加分。4、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加1分,累计加分。

考调高中、职业中学教师的综合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综合考核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领取综合考核通知单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0:30持本人身份证在翠屏区教育局人事师训科领取。携带2010年至今的如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基本情况考核,证书类别: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县(区)级及其以上的教学质量等级奖证书和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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