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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5-07-30来源:本站采编

4.资格审查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考聘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笔试报考人数与考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考聘计划。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1:2,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考聘计划。

面试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2.体检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经考察后进行体检,如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该考聘职位取消。

六、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此次考聘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聘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聘的人员,取消其考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812-3334668

咨询电话:0812-3320978

附件: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7月3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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