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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2)

2015-07-22来源:本站采编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方式为说课。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名次的竞争岗位,首先按个人参加工作时间先后确定;参加工作时间相同的,则按职称评定的级别档次高低确定;出现职称级别档次相同的,则按评定同级别职称档次时间先后确定。

(三)体检

由南溪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拟选调教师在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选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溪区人社局、教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七)办理调动手续

在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0831-3324549、区人社局0831-3333346

附件:1.宜宾市南溪区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信息表

2.宜宾市南溪区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7月2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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