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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15年遴选教研员简章

2015-07-22来源:本站采编

一、遴选范围

广安市内外在编在职教师或教研员。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广安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高中物理教研员1名,高中化学教研员1名。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人际关系和谐;职业态度好,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两届高三的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扎实学识,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教学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为本学科教学骨干;具有一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水平和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素养,掌握教学工作的一般规律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研究;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上独立撰写并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教科研论文、成果或正式出版论著,或教育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原广安市教育局“三个八条禁令”被处理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6-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份(贴上照片),个人工作总结一份(主要为工作成绩及获奖情况),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原则上需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证明(若在报名时未提供书面证明,需在参加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证明,方可参加体检,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其书面证明,取消体检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并同时出具学校提供的任教两届及以上高三教学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遴选对象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再通知。在遴选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用微格课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微格课展示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15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多于遴选职位名额的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突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及成果、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遴选资格进行核实确认。遴选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体检

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遴选职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其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广安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未被反映有问题的,按程序聘用。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7月2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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