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6来源:本站采编
(五)收费标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两科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六)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5年8月19日(下午5:00前)在会东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两科。
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
科目二:各报考岗位《科目二》见附件,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0日,详细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查分:笔试成绩公告后,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告之日起的二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员与考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并列名次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缺额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可依次递补;无递补人选的,参加笔试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4.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少数民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科目二》成绩×40%+少数民族加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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