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5来源:本站采编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无论那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将取消其下一环节的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时间:2015年7月24日。
2、内容:考试包括讲课和面试。讲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教学能力,讲课教材使用现行教材。面试内容为现场答问,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三)考察
1、择优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根据岗位需求,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2、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空缺名额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优秀考生。
(四)聘用及报到
1、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员,按在职人员人事关系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拟聘人员应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聘用后必须在罗江县工作五年以上。
(五)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选调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罗江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838-3123601
咨询电话:
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3120911;
罗江县教育局(0838)3121597
附件:《罗江县2015年公开选调县外优秀在编在职教师报名表》
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江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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