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2来源:本站采编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测试主要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
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确定进入体检对象须有测试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通过考核或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和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对象。如递补考生达不到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水平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或者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公示以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其中,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2015年7月30日前,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和聘用。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宜宾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宜宾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04072
宜宾市水务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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