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6来源:本站采编
2.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因考生自行负责。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4823175
县监察局:0816-48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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