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5来源:本站采编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根据考察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递补对象。
(六)试用和调动
1.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试用(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递补对象;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州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拟调动人选名单,送州委组织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4.正式调动后,自行解决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5.本次公开遴选的部分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随时畅通。
六、纪律与要求
公开考试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州纪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833099;州纪委信访室举报电话:2833002;州纪委干部监督室监督电话:2833057;州纪委传真电话:283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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