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5来源:本站采编
(5)不适宜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26日下午17时。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公开遴选的,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甘孜州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签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3.州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初审,并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的相关人员,以及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人员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于2015年7月9日至10日到州纪委组织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时间为150分钟。
(1)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考调职位数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根据报考人员意愿在笔试前1天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职位进行削减,若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
(2)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对象与考调职位数的比例按5:1的差额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不低于2:1。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岗位拟遴选人数的1:2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时,不进行递补。
2.体检。体检人员与考调职位数按1:1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递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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