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4来源:本站采编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法律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
(二) 技能测试
1、文字的计算机录入和笔录,以及基本表格的制作,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2、测试时间:2015年6月16日下午3:30。
(三)开考比例
所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相应职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1、按招聘职位1:1.5进入面试,参考人员不足1:1.5的,全部进入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
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6月24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考试由中级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一) 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试聘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暂定1500元,招聘后根据工作年限和业绩适时增长;“五险一金”由法院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
九、本公告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00720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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