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3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6月15-16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集中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遴选资格。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遴选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法律法规知识和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原则上报名截止10个工作日后组织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复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在有关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对象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拟遴选资格。
(七)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试用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2390187
监督电话:0826-2390337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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