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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开遴选广安市前锋区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公告(1)

2015-06-03来源:本站采编

为适应我区课程改革和基础教育的迅速发展,全面提升教研机构“研究、指导、服务”的质量和层次,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公开遴选前锋区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数

数学教研员1名、英语教研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广安市内在编在职教师(含教研室)。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法律法规水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业务能力。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品行端正,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研究、指导、策划、组织、协调、写作和表达能力。

(三)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及其研究方面有一定建树,近5年至少有1篇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或获奖(与职位专业相关),或至少参加过1个市级以上(含市级)立项课题(普教课题或校本课题或社科规划项目)研究(与职位专业相关),或在区级及以上各类竞教活动(如教学大比武、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等)中获奖1次及以上。

(四)资格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对应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中,小学专业技术职称未评定学科专业的,其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专业一致);教龄满5年的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年龄、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4.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6月16日—18日(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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