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1来源:本站采编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中心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为5名。具体岗位详见《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在2015年 6月26 日17:00前直接与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联系。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邮箱报名的应聘者在2015年 6月26 日17:00前,将准确填写的《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65372952@qq.com 。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26日。
联系人:童成刚
联系电话:0833-5130377、13698394509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进行。邮箱报名的应聘者资格审查与考核同一天进行,邮箱报名的应聘者在考核当天14时带上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到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接受资格审查。
六、考核
2015年7月3日15时在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专业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七、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八、政审、公示、审核确认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交到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政审及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ls.scpt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3.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附件:1、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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