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来源:本站采编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群众工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③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委群工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降低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最低不得低于1:2。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1.笔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占考试总成绩5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占考试总成绩50%,按笔试成绩排名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试成绩总得分前两名进入考察,考察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体检
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若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七)手续办理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资格,违纪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群众工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相 咨询电话:0830-2513341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群众工作局
2015年5月26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