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5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广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区征收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区征收服务中心事业人员7名,因工作需要遴选男性6名,女性1名。
二、遴选范围
从全区区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遴选(不含教师和医生)。
三、遴选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50岁(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
4、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写作水平,自愿从事征收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遴选:
(1)近三年内曾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宜遴选到征收服务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4日-5月29日。通过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遴选对象、条件、办法和工作程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所在工作单位身份及同意报名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到区征收办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4楼区征收办。联系人:牟云安,联系电话:2233185,18982683000)。
(二)面试时间:2015年6月1日上午8:30分,面试地址: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楼会议室。
五、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遴选方法:本次遴选人员只进行面试,按遴选职位1:2,从高到低分进入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自主进行,最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次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二)办理遴选手续:正式遴选人员7名,试用期人选14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从考核成绩中由高到低分依次确定,由编制部门开据编制证明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其余人员回原位工作。
六、遴选人员待遇
遴选人员工资关系在试用期仍由原单位解决,出差补助待遇由区征收办解决。试用期满确认的遴选人员,正式调入区征收服务中心,其待遇由区征收办一并解决。
七、报到时间
公示期满,遴选人员在1日内到区征收办报到,经培训后上岗,全力做好征收工作。
20150523054008245.doc
201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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