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事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能熟练驾驶汽车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招聘名额
招聘检察事务人员(聘用合同制)30名,其中: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等业务部门招聘法律类相关专业28名;信息通信处招聘计算机类相关专业2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户籍在四川省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年龄在20-30周岁之间(1985年5月26日至1995年5月25日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6、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认真细致。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5月25日,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5月25-29日9:30-16:30。
2、地点: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004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
3、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如报名人员超过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考生须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如报名人员未达到报考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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