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1来源:本站采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6月15日到米易县人事考试中心(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712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五)打印(领取)准考证
1.网络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22日9:00— 6月26日18: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报名并通过专项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同和路,迷昜水岸对面。乘坐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领取。
四、考试
(一)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员岗位、米易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米易县广播电视台编导及后期制作岗位的人员先参加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测试,测试合格的人员再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技能测试内容:
1.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员岗位:主要测试接待及礼仪相关知识。
2.米易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主要测试演播室带妆出境,试播新闻稿件。
3.米易县广播电视台编导及后期制作岗位:主要测试现场新闻写作及编辑。
领取参加技能测试通知书时间:2015年6月5日9:00-12: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领取。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技能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具体的时间及地点见《参加技能测试通知书》。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除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员岗位、米易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米易县广播电视台编导及后期制作岗位以外的其余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2,笔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公共科目
岗位类别
科目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及分值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
综合知识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120分钟
满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6月27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招聘条件的加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市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享受加分政策招聘到少数民族乡镇的人员,在首聘乡镇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士兵证原件。
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交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办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续。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经审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通过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示。
(五)笔试成绩计算、公布
(1)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员岗位、米易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米易县广播电视台编导及后期制作岗位: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分数+折合前加分)×40%+折合后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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