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干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干警2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
3、具有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备公务员身份,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并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证书。
6、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者,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司法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干警报名表》于2015年5月14至6月20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全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都将取消选调资格。
3、测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试,集中评分后,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遵纪守法、德才表现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形成考察材料。
5、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的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6、公示:对拟调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情况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公示不合格者产生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按时到岗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选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报名咨询电话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0817—363790913990889858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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