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9来源:本站采编
3、资格审查
(1)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不低于遴选人数1:5的比例参加笔试,如报名总人数达不到10人,则削减本次遴选名额。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
(1)笔试内容:材料作文或命题作文。卷面满分100分。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委党校网站公布。
3、面试
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由州委党校校长办公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委党校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遴选要求,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州委党校校长办公会根据试用人员试用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由州委党校校长办公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确定正式遴选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考察及公示情况由州委党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调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试用、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联系电话:(0834)3225467
监督电话:(0834)3227826
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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