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来源:本站采编
为解决我市部分县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实际困难,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市卫计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招聘28名(含补招10名)执业(助理)医师分别到北川县、平武县相关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参见2015年度绵阳市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执业(助理)医师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包括未注册的人员和退休人员;
5.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6. 男60周岁以下(即1955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人员),女55周岁以下(即196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scwsrc.com/)。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北川、平武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在报考人员上传报名信息后及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北川、平武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初审合格的人员请于2015年6月1日至3日期间,携带《四川省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两份、居民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证件照片(3张),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现实表现证明,到绵阳市卫计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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