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5来源:本站采编
2.银行汇款:从通过网上报名成功之日至2015年5月28日16:30止(以银行汇款凭据时间为准),可向下列指定帐户汇款,请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及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西郊支行
开户行帐号:810801040000433
汇款成功后,于2015年5月28日16:30前,将银行汇款凭据扫描或拍照成JPG图片(以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公招专用邮箱(gz@cdutcm.edu.cn)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并在邮件中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及联系电话)。逾期不再确认。资格确认联系电话: 028-87702379。
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或虽缴费但未按要求提供汇款凭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中医药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中医药大学6月1日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6月5日前先到我校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三楼)办理退费的相关手续,再凭缴费收条到学校计财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一教学楼一楼)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6月3日9:00—6月5日24:00前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公招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面试成绩=专业试讲(含说课)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实验教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图书情报、教师培训、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辅导员(思想政治教师)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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