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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2)

2015-05-08来源:本站采编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通过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调离所聘单位,未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带齐档案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木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522846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523154 (木里县人才办)

0834-6522129 (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监督电话:0834-6522461 (木里县纪委监察局)

报名联系电话:13778662529 (胡老师)

电子邮箱:915030543@qq.com

附件:木里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木里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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