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3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司法局综合文秘岗位1名。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党政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2年以上市、县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5年5月1日);
4.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8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司法局政治部。地址:广安市城南思源大道53号。
3.联系电话:0826-2332669
4.报名要求:报名者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报名时携带《广安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等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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