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30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4、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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