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成都大学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共计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人事代理人员的个人档案交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管理,受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和校内津贴等待遇参照学校同级别人员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按城镇职工标准购买。三年聘期满后,经考核优秀者可按国家规定程序纳入编制内聘用。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术背景;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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