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3来源:本站采编
(2)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泸州市纳溪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调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4)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统一在报名表中签批注明并签字盖章,不另提供证明。区内教师报考教研员岗位的可先报名参加考调,再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统一在报名表中签批注明并签字盖章,不另提供证明。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5.资格审查方式由纳溪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现场审查认定。
6.准考证的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完成报名手续后,庚即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及计分
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城区教师招考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现场抽签备课、讲课(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该考调职位。城区教师考调总分105分,其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业绩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总成绩=面试成绩+业绩加分。
3. 教研员招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现场抽签,审题3分钟,答题10分钟。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该考调职位。教研员岗位考调总分110分,其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业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业绩加分。
4. 业绩加分在面试前通过纳溪区人社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加分。
(三) 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果考调总分相等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调城区教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职称高低、评审时间先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教研员考调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名师(骨干教师)级别、职称级别、科研获奖等级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四)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区内教师可不参加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对拟调人员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书面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不接受电话举报(举报联系电话:0830-4282240,4282443)。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或借用手续。报考教研员岗位的,根据教培中心编制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办理1名正式调动手续,其余4名先办理借用手续,后逐年办理调动手续。
因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不能确定到具体学校,所以各学科岗位分配学校的方式,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选择确定,且根据该校编制情况,有空缺编制的直接办理调动手续,无空缺编制的办理借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外区县考入的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二)考调到城区学校和教培中心工作5年内不能调动和考调,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并遵守纳溪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
(三)年龄和教龄年限计算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
(四)本公告由纳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考调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2015年4月23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