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2来源:本站采编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合江县人社局会议室(合江县党政大楼六楼)。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合江县新闻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由合江县新闻中心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核发现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反映较差的,可以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新闻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271631(县新闻中心)、5269814(县人社局)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新闻中心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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