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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及职员公告(2)

2015-04-22来源:本站采编

(2)面试时间:2015年5月9日。

(3)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体检人员,并在泸州教育网和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网上公示。

(三)体检

对拟招聘体检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应聘者参加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有关报考条件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学校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合格的应聘者,在泸州教育网和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教师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予聘用。因应聘教师个人或单位或主管部门原因,无法办理占编聘用手续的,责任由应聘者负责,终止办理占编聘用手续。

2. 此次招聘的教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管理。

三、纪律与监督

市教育局将派员参加整个招聘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本校负责解释。

附件1: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在职在编教师情况表

附件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审查登记表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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