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广安市供销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文秘岗位1名。
二、遴选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备较强文秘工作能力,有较高的经济管理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第一天);
4、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5、身体健康;
6、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报名第一天);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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