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8来源:本站采编
(二)基本能力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分数,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遴选职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将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
(四)公示
对拟调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2.本公告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817-5158915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17-2230926
附: 仪陇县委组织部面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定向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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