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8来源:本站采编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现场报名时通知。
(四)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成绩公布后,在成都理工大学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并现场签订协议书。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进入;如学历也相同,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及时间先者进入;如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及时间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的时间及地点将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告之。
3、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收费:根据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调档和政审为主。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招聘总人数拉通排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择聘用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实行聘用管理,一旦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报考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到其它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平昌县监察局:(0827)6222563
咨询电话: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27)6222630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7973
查询网址: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
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pcwsj.gov.cn/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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